关于是否税务居民和报税的疑问
猴兄,留学生和owp持有者该怎么报税?比如18年8月到达,2018年度在加没有居住超过183天,该怎么报税?是按非税务居民仅需报在加收入,还是中加需要都报?能否声明为非税务居民,还是只要是留学生和工签持有者,在加居住就必须申报为税务居民?如果打过支票工,兼职的,没有居住够183天算非税务居民吗?还有一个问题,银行开户时有个声明,可以申请修改,如果申明为非税务居民,什么时候需要更改声明为税务居民,当达到居住超过183天的时候吗?谢谢猴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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