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law的主申请人在获得pr后不与副申请人结婚

猴哥你好,我是主申请人,倒霉的2018年那波,至今没有DM,和当时的男友走的common-law,他是副申。在这4年中,我们没有结婚,并发现彼此不适合,且各自找到了真爱。秉承着契约精神,及家庭压力,我没有把他从我的申请中移除。
我和现在的爱人都在国内,我希望获得pr后帮他申请移民。请问pr下来后可以马上结婚并且帮他申请移民和配偶工签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我的伴侣最快拿到枫叶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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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君 Yannick - CICC 加拿大联邦魁省双牌移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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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一系列不当行为可能会为后续团聚您真正的配偶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在移民法中不存在民事上所谓的“契约精神”,您应该做的是,及时通知移民部common-law关系的解除并将前男友从申请中移除,然后更新新的配偶关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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